关于未明确约定利率的民间借贷案件中,倘若并未对还款日期进行规定,那么这种情况便被理解为是一种无息借款关系;
然而,若债务方已经设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,并且未能按照期限履行偿还义务,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迟延利息可以提出作为合理诉求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六条
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,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禁止高利放贷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
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
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,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;自然人之间借款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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